2022.03.24來源:www.sywxkt.cn
近日,南寧市公安局東盟分局以馬某涉嫌故意傷害罪,提請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。經審查,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馬某。
2022年2月26日14時許,南寧市廣西-東盟經濟開發區某工廠內發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。案發后,南寧市公安局東盟分局迅速出警,于同日將犯罪嫌疑人馬某(男,南寧市人)抓獲歸案。
2月27日上午,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檢察院啟動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機制,指派員額檢察官介入案情,會同公安機關刑偵部門進行案情分析研討,并提出偵查取證意見。
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【故意傷害罪】
故意傷害,是指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: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犯前款罪,致人重傷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規定的,依照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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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武鳴論壇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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